全院各系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我院拟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进站前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全职在站满三年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进站前未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全职在站时间满一年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任职资格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
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基本要求和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21〕32号)执行。
(一)任职资格申请条件
1.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申请条件
(1)代表性学术成果。一般至多提交3项在站期间在本学科领域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其中至少2项是近五年成果。从事基础研究人员要求其中至少1项是学术论文,从事应用研究人员要求其中至少有1项应用科技成果。
(2)科研项目。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以上纵向项目1项或主持同类纵向项目1项(不含委托项目)。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工作,在专业领域及其他领域进行高质量、高水平的社会服务。
(3)学术潜力。应有突出的学术活力和发展潜力,应具有成为本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申请条件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积极承担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公共服务工作。
(二)申报程序
(1)个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并按要求将反映本人业务水平和学术能力的材料报送人事办。
(2)学院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3)学院将申报人员的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院组织学术评议,听取申报人的述职,对申报人进行评议。
(5)学院通过聘任会表决方式推荐具备任职资格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学院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校博管办,经审查后提交学校评审组进行评审。
(7)学校审批并公布具备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个人填写附件1《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和附件2《2023年博士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原文复印件、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在科研办“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或博管办证明)等;
(三)个人申报所有附件材料请分装档案袋上报,封面要求注明单位、申报人。
(四)以上表格均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于2023年10月13日前报送人事办。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业务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无故超期滞站超过一年以上者不得参评。中途退站者在我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予认可。
联系人:张 茜
zhangqian2017@hust.edu.cn
基础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同济基础医学院 (tjmu.edu.cn)
基础医学院
2023年10月8日